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414次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各学院(部门):

为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1)。

2.2019年立项的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2)

3.申请过延期检查的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进行相应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二、检查方式

1.本次由各学院(部门)自行组织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备较为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经验。

2.参加中期检查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于11月9日-11月18日进行一次公开教学,课程所属学院(部门)组织专家对公开课进行指导和点评,各学院(部门)要积极组织教师观摩听课。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8日前将公开教学上课安排表(附件3)发至教务处舒馨月钉钉。项目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详细总结课程思政实施情况,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思政改革的教学大纲、实施方案、一个典型教学案例、学生反馈/感悟等。

3.参加结题验收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要求内容翔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思政改革的教学大纲、实施方案、两个典型教学案例、学生反馈/感悟(两轮)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

4.各学院(部门)对本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认真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在相应的“专家检查意见”“学院(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意见栏需包含项目开展情况评价和检查结论。

5.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把关,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相关要求开展项目查。

三、注意事项

1.对中期检查通过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将第二次划拨项目建设经费。

2.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需通过钉钉提交延期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列入下一年度检查验收,否则作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校将根据《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3.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和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材料发教务处舒馨月钉钉(联系电话:8028791)。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附件1: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docx

附件2:2019年立项的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docx

附件3:公开教学上课安排表.doc附件4:衢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5:衢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教务处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