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391次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开展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十三五”第一、二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2.省“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可自愿申请接受验收。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2。

二、验收要求

1.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正式公开出版,系列教材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模式教材。

三、验收程序

立项教材建设项目所在学院(部门)组织3位以上专家对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出具验收结论,结果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在学院(部门)审查的基础上,成立验收专家小组,审查教材编排质量、使用情况和结题规范等,决定是否验收通过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高教学会。结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学校验收合格,并经省高教学会教材分会审议通过,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前两批“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四、结题材料

    正式出版的教材、《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和《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同时提供《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

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6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谢桂花钉钉,同时将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附件1: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2:省”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清单.xlsx

附件3: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4: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