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暨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734次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十四五”期间将深入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分批立项50个左右建设基础好、产教融合深入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经研究,学校决定2021年立项5个校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参加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首批计划在浙江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相关产业(见附件1),特别是数字经济、“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等领域以及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20个左右成效显著、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申请条件

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的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注意事项

(一)要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二)具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学院必须申报1个及以上校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对入选校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

(三)各学院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3),于2021年9月29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廖文娟(电话:0570-8025626),申报书分别报送WORD和盖章扫描PDF版。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重点支持产业领域.doc

附件2: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doc

附件3: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doc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