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总结会召开

浏览:15次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0日

2021-04-10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4月9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总结会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召开。来自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院校、教育评估机构、中小学的200余人线下参会。会议同步开设近200个视频分会场,5000余人在线收看会议直播。

微信图片_20210412152902

  教育部原副部长、认证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利民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对教育评估监测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师范类专业认证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刘利民表示,师范类专业认证立足于我国国情,秉持教育发展新理念,回应师范教育新要求,借鉴国际经验,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他充分肯定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积极进展与成效,希望教师教育战线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宋磊介绍了“十四五”期间,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拟采取的新举措。他强调,师范类专业认证是教师教育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要进一步做好统筹规划、完善协同机制、提升认证水平、推进结果应用,以认证保障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范唯强调,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新一轮审核评估将于2021年开展试点评估,各省各有关高校要按要求将审核评估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评估认证监测工作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分类评价,引导学校建立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建设质量文化。

  广东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华南师范大学、合肥一中等单位的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畅谈对于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理解,并进行工作经验分享,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画龙点睛的精彩点评,既有指导性又有针对性。

  与会人员高度评价了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三年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制度符合中国实际,工作体系合理有效,认证标准与师范教育发展高度契合,认证工作推动了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行业的沟通联系,可有效提升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能力,推动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悉,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教育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不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而推出一项制度。2017年10月,教育部正式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对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五类的本专科专业全面开展三级认证工作。2018年1月,该项工作正式启动。三年来,认证工作得到师范教育界、基础教育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截至2020年底,已对约4200个的本科师范类专业进行三轮一级监测,对483个专业开展第二级、第三级认证。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雷爱侠)